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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
1、产成品甲的可变现净值=550-10=540万元,大于其账面余额,故原计提的20万元的存货跌价准备应予转回。
2、产成品乙,
合同部分:账面余额=400×20%=80万元,合同价款为80万元,未发生减值。
合同部分以外的80%的部分:账面余额=400-80=320万元,
该部分的可变现净值=350-15=335万元,
可变现净值大于账面余额,未发生减值。
3、材料丙
可变现净现=210-10=200万元。小于其账面余额,发生减值,应计提存货跌价准备220-200=20万元
会计处理如下:
借:存货跌价准备--产成品甲 20
贷:资产减值损失 20
借:资产减值损失 20
贷:存货跌价准备--材料丙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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