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来的房产再出售要交20%个人所得税么,跪求帮助!

2020-09-29 社会 133阅读
本公证员首先要告诉你,房产证是你母亲的名字,而且她已经过世了,只剩下一种过户方法,那就是办理继承,因为无论是赠与过户、买卖过户都必须是产权人活着的前提下,所以你说直接卖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是不可能的。
你家只有办理完继承公证以后,拿着公证书去房地局更名,然后才能交易,当然了办理新的房产证后,时间肯定是新的。
需要告知您,继承是免税的,不需缴纳任何税,只有公证费而已,公证费是这样的如果是你们子女继承公证费是房产评估的2%。
再次转让就是二手房交易,二手房交易涉税如下:
一、 买房人应缴纳税费:
1、 契税:房款的1.5% (面积在144平米以上的需要缴纳3%,面积在90平米以下并且是首套房的可以缴纳1%)
2、 印花税:房款的0.05%
3、 交易费:3元/平方米
4、 测绘费:1.36元/平方米
5、 权属登记费及取证费:一般情况是在200元内。
二、 卖房人应缴纳税费:
1、 印花税:房款的0.05%
2、 交易费:3元/平方米
3、 营业税:全额的5.5%(房产证满5年的普通住房不需要缴纳)
4、 个人所得税:房产交易盈利部分的20%或者房款的1%(房产证满5年并且是唯一住房的可以免除)
办理继承公证需要带着一下材料:
1被继承人(死亡人)的死亡证明。
2.被继承人遗留财产凭证(房证、存折等)
3 要放弃继承权的人必须本人到公证处。携带本人户口、
4二代身份证。(没有二代身份证到派出所开带相片的户籍证明)
5被继承人父母生存状况证明。(如果父母健在,本人来公
证处;如果父母中有已去世的,应向派出所申请出具是否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证明)
6 被继承人夫妻均死亡的,应提供后去世的一方丧偶后至其去世前的婚姻状况证明。(由区民政局出具)。
7 被继承人家庭成员状况历史记录证明-由派出所出具被继承
人的户口老底子
8证人一名(带身份证原件,要求:无亲属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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