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来自《解放军报》2009-07-18 的文章。
据《解放军报》7月13日报道,为提高履行新世纪新阶段我军历史使命的能力,中央军委向全军和武警部队颁发《深化士官制度改革方案》。我军此次士官制度改革有哪些新变化?外军士官制又是怎样的?
增加高技术士官
士官,在我军是指志愿兵役制的士兵。1999年后,我军志愿兵役制士兵统称为士官。士官属于“兵”的范畴,又享受“官”的待遇;既是基层最重要的指挥员,又是一线关键的操作手;既是士兵中的“头领”,又是军官的得力“助手”。据新华社英文网站14日晚报道,解放军总参谋部军务部副部长杨养申介绍,按照新的士官改革方案,到今年底,全军和武警部队的士官将增加到90万人,军人总数保持不变。此次士官增加的数量并不多(未透露目前士官的总人数),新增的士官岗位主要充实到一些高技术部队中,协助军官在日常训练中维护那些高科技装备。取消现行士官服役分一期至六期的做法,保留初、中、高3个服役等级,增加中高级士官数量,减少初级士官数量。士官军衔由低至高为下士、中士、上士、四级军士长、三级军士长、二级军士长、一级军士长。逐步扩大从地方院校毕业生中直接招收士官的数量。
台湾《联合报》14日分析说,解放军的士官起初都从服役期满的义务兵中选定,2003年起首次从具有专业技能的公民中招收士官。一般来说,非专业士官大都是初级士官,主要职责是带兵,能升上三级士官就已经非常出色;而四级以上的士官,只有技术性较强的专业和单位才有,如导弹维修、雷达维护等。一个大军区的高档士官不多,五级士官相当于正营职待遇,六级士官相当于副团职待遇,人数相当少。
士官共分六级
士官制度是根据我军现代化建设发展的需要建立和不断完善的。1978年3月,我国开始实行义务兵和志愿兵相结合的兵役制度,将部分自愿延长服役期的义务兵改为志愿兵,这就是我军士官制度的雏形。1988年实行军衔制后,志愿兵改为军士长或专业军士,我军士官制度正式诞生。1998年12月29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的新兵役法规定,志愿兵实行分期服役制度,为士官制度改革奠定了法律基础。1999年6月30日,中央军委对士官的使用范围、数量比例、激励机制、服役期限、生活待遇、安置办法等方面,进行了一系列调整。此后,我军志愿兵役制士兵统称为士官,1988年设置的士兵军衔等级和专业军士、军士长的称谓自行取消,代之为一至六级士官。
新华社在2007年报道,北京军区司令部军务部部长李建波介绍,目前士官已成为中国军队专业技术的重要力量。全军几乎所有专业技术岗位,特别是关键性岗位,如装甲、导弹、通信、雷达和舰艇、战机维护等的实际操作手,均由士官担任。此外,所有建制班的班长也由士官担任。
美军称我军士官是技师
五角大楼网站去年7月11日的一篇文章介绍说,解放军士官和美军的不同之处,就在于技师与领导者的区别。美军太平洋总部总军士长、空军一级军士长詹姆斯·A·罗伊,去年6月率领美军士官代表团访华,在结束访问回国后评价说:“如果让我评价解放军的士官队伍,我要说他们的士官全是技师。”美军士官代表团参观了位于武汉的一所士官学校,里面的训练大多是技术性的。“他们很单一,解放军的士官只是作为技师培养的,而美军各级单位中都有士官担任领导者。”罗伊说,“(解放军)士官必须服从军官的领导。”
美军营级以上部队都设军士长,直接协助主官负责部队的日常训练。美国陆、海、空军以及海军陆战队各有一位总军士长,他们比一般的将军都“牛”,拿着上将级的薪水,在五角大楼有独立的办公室,美国各军兵种参谋长助理以下的少将甚至中将,见到他们后要首先行军礼。
参考资料
外军士官三大职能
士官(Non-Commissioned Officer,直译为“未被任命的军官”,简称NCO),也称军士(Sergeant),士官制度最早出现于15世纪的法国,当时是作为军官制度的补充而设立的,此后为各国广泛采用。近年在各国纷纷裁减军队员额的大背景下,士官不但没有被裁减,反而在其总兵力中的所占比重越来越大,目前英军的士官比例为38%,法军为37%,日本自卫队为47%,美军更达到了64%。
外军中的士官有三大职能,即思想“解调器”、训练“督导官”和装备维护的“机械手”。
在外军基层部队中,大量的日常训练和管理工作都由士官承担。士官与士兵直接接触机会较多,对士兵的思想动态、精神状况等方面了解更及时,管理也就更具实效性,可以发挥思想“解调器”的作用。外军士官是在各行各业受过专门训练的专家,是部队训练中的初级指挥员和助理教官,因而成为外军部队训练的“督导官”。美军士官可以充当从士兵至将军等多个级别受训者的教官,当然主要负责搞好对士兵的专业技术训练。此外,外军士官大多是各兵种的专业技术骨干,主要负责本专业设备的技术操作与维修。这些士官就像智能“机械手”一样,使武器装备在作战训练中始终保持良好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