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I = Proforma Invoice 形式发票, 估价发票, 试算发票, 备考货单。PI (PROFORMA INVOICE)形式发票,卖方凭此预先让对方知晓如果双方将来以某数量成交之后,卖方要开给买方的商业发票大致的形式及内容。是一种试算性质的货运清单。
拓展资料:出口商有时应进口商的要求,发出一份列有出售货物的名称、规格、单价等非正式参考性发票,供进口商向其本国贸易管理当局或外汇管理当局申请进口许可证或批准给予外汇等之用,这种发票叫做形式发票。“Proforma”是拉丁文,它的意思是“纯为形式的”,所以单从字面来理解,Proforma Invoice 是指纯为形式的, 无实际意义的发票。这种发票本来是卖方在推销货物时,为了供买方估计进口成本,假定交易已经成立所签发的一种发票。实际上,并没有发出货物的事实,正因为如此,在日本这种发票也被称之为“试算发票”。
形式发票不是一种正式发票,不能用于托收和议付,它所列的单价等,也仅仅是进口商根据当时情况所作的估计,对双方都无最终的约束力,所以说形式发票只是一种估价单,正式成交还要另外重新缮制商业发票。形式发票是在没有正式合同之时,经双方签字或盖章之后发生法律效力的充当合同的文件,它包括产品名称,单价,数量,总额以及报价方式,汇款方式和交货期等,它本来只是在客户确认了价格并下了定单之后卖方所做的使对方再次确认的发票,但在没有正式合同的情况下它即是合同,通常用于报关之时作为报关的六份文件之一进行报关查验。
形式发票是一种非正式发票,是卖方对潜在的买方报价的一种形式。买方常常需要形式发票,以作为申请进口和批准外汇之用。 由于形式发票上详细载明了进口货价及有关费用,所以有些国家规定可以凭形式发票申请进口许可证,或作为向海关申报货物价格之用。 在实务上,倘若proforma invoice 具备报价单的内容而构成法律上的要约(offer),则可以用来替代报价单,甚至可以作销售确认书(sales confirma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