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别如下:
一、形式不同
1、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它的常设机关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它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是我国的政体。
2、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是中国人民爱国统一战线的组织,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重要机构,是中国政治生活中发扬社会主义民主的一种重要形式。
二、权力不同
1、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全国人大会和全国人大常委会行使国家立法权。全国人大有最高决定权,最高立法权,最高监督权,最高任免权等。
2、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并没有决定权,只有商议的权利。主要职能是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和参政议政。
三、组成不同
1、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特别行政区和军队选出的代表组成。各少数民族都应当有适当名额的代表。
2、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是中国各族人民经过长期的革命斗争,在新中国成立前夕,由中国共产党和各民主党派、无党派民主人士、各人民团体、各界爱国人士共同创立的。
四、成立时间不同
1、全国人民代表大会:1954年9月15日至28日,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在北京中南海怀仁堂举行。
2、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1949年9月21日,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在北平隆重举行,宣告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正式成立。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