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些民众担心食品券将影响他们的移民身份,或是关心“接受社会福利救济是否会影响移民”。
针对目前风传川普政府拟订外籍人士遣返标准,可能理由包括入境美国五年内接受社会福利救济,或者领取某个额度的社会救济金,包括粮食券、贫穷家庭临时援助(TANF)与医疗补助计划等,纽约市反饥饿机构Hunger Free NYC“进行提问”项目经理陈成峯表示,成为美国负担者不能移民,但是修改“公众负担”的定义,还需要通过参众两院批准,目前不会轻易改动。
美国100年多来的移民法,“公共负担”(public charge)向来是“禁止入境”和“递解出境”的合法理由,成为“公众负担”的外国人也不得调整身份成为合法永久居民。因为移民法的基本精神是不希望美国的社会福利被外国人用尽,而美国人却无法享用。然而,接受公共福利(public benefits)并不意味着这个外国人自动会成为“公众负担”。
为了让大家对“公众负担”有更清楚的了解,本文摘录美国司法部移民暨归化局(INS)有关“公共负担”的解释说明,以便大家对是否应该申请某些公共福利作出明智的选择。
何为“公众负担”
关于“公共负担”的定义,早在克林顿总统时期,美国司法部移民暨归化局(INS)已有一些建议性的规定:“公共负担”指的是“主要依靠政府来维持生活的外籍人士”,主要表现为靠领取公共补助金维持收入来源,或者长期依靠政府负担接受住院医疗护理(包括住疗养院、医院、康复中心等)。
然而,政府官员一般不会只凭一点来决定这个人是一个“公众负担”,还会考虑很多因素,包括你的年龄、健康、家庭状况、资产、资源、财务状况、教育程度和技能等因素,来判定你未来是否可能会依赖社会救济而过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