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朝的亲王爵位可以世袭。
朱元璋当时定下的制度是对这些皇室宗亲以及他们的子弟、后代有十分优厚待遇的,历代明朝皇帝也都是这么执行的。盛世的时候这么干可能体现不出什么,但是随着明朝的衰落,这个制度的弊端就越来越明显了。到最后,好好一个国家就让这些宗亲们“吃穷”了、“吃没”了。
朱元璋应该是中国历史上出身最卑微的皇帝了,他在做皇帝之前就是一个小乞丐,没什么亲人朋友。再加上他建立明朝之前赶上了天灾人祸,所以他建立明朝之后,他没有什么亲人朋友,和他最亲近的一改就只有他的一个侄子和一个外甥了。
所以明朝之初,皇家宗室算上朱元璋,也就勉勉强强三个人,一只手就数过来了。这在“家天下”的时代,确实是对国家发展很不利,所以但是朱元璋开始疯狂的分封。
除了分封外姓宗亲,他也开始充实后宫,自己也有了很多儿子。他分封了很多外姓王爷之后,随着自己儿子的渐渐长大、到了封王的年纪,让他发现朝廷里的王爷太多了。
而朱元璋能当皇帝说明他很有头脑,他也知道历史,知道分封制的危害,所以他也采取了一些措施严加防范。比如他特意让人打造了“天潢玉牒”,这个玉牒就是记录皇家子弟的。封赏赐爵甚至是皇位的继承顺序都要按照玉牒的记录来。
按朱元璋但是定下来的规定,明朝的分封制是只有世子可以继承王位的。但是王爷作为贵族,肯定不会只娶一个老婆,也肯定不会只有一个儿子。其实这些儿子们也是可以当王爷的,只不过这个王的级别是一代一代递减的。
这个制度和其他朝代一样,就像清朝,除了铁帽子王爷,其他王爷儿子继承王位都是要降级的。比如亲王的儿子继承王位就不再是亲王,而是郡王
虽然明朝世袭王位的制度也是级别递减的,但是跟其他朝代不同的是,明朝的这个递减有底线,只要继承人不犯大错,继承的王位再低也是个王,不会去做平头老百姓。
这个制度对宗亲来说肯定是好事,那些孩子可以什么都不做就过上一辈子荣华富贵的生活。但是这种制度对国家可是百害而无一利的,这会让宗亲越来越庸碌,国家的财政也会被这个呈指数增长的庞大的宗亲家族拖垮。
明朝的历史也已经证明了这一点。随着宗室的不断繁衍,到了嘉靖的时候,宗室的人数就已经破万了。他们当中大多数都是对朝廷没有任何贡献的寄生虫,而这些寄生虫们每年的俸禄也已经成了国家财政的沉重负担。
当时的皇帝嘉靖虽然也是藩王出身,但是也确实看出了这个问题,所以采取了改革措施。他采纳了御史林润的一件,制定了很严格的《宗藩条例》,对宗室的各种行为都进行了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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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朝封爵制度:
明朝初期,其开国统治者明太祖朱元璋将封爵标准定为“非社稷军功者不得封”,并在其法律《大明律》中明确规定“文官不许封公侯”;从靖难之变以后,封爵标准虽执行的不严格,但文官封爵时总要以武官职称挂名,冒称立下军功方可名正言顺。
但到嘉靖时期,由于军功冒滥现象严重和武官地位低下,重文轻武体制建成,逐渐出现了武官难封的现象,甚至有部分勋臣以武职封爵为耻,尝云:“我勋爵,非军职。”,其封爵标准发生了显著的变化。
明初将军功赐爵作为封爵标准,是明太祖在借鉴前人得失、个人的认识和基于当时的政治局面的情况下提出来的。明太祖在论功封爵时就曾说过自己封爵的初衷与对象,“爵以报功,汉高帝不功不侯,此最可法。朕今非吝封爵也,但无功受封,有功于国者又将何以待之耶!自今五等之爵不论品级,非有大功于国者,虽官至丞相亦不得封。”
因而在当时最高法律《大明律》卷二《吏律职官》中也有“文官不得封公侯”的条例:“凡文官非有大功勋于国家,而所司朦胧奏请辄封公侯爵者,当该官吏及受封之人皆斩,其生前出将入相,能去大患,尽忠报国者,同开国功勋一体,封侯谥公,不拘此例。”
从“夺门之变”以后,朝廷封爵对象开始向非武职人员(太监、文官等)倾斜,“夺门之变”中的曹吉祥、石亨、徐有贞等人先后被封爵赐券,徐有贞上书请求加爵,明英宗因高兴遂封其为武功伯“禄千一百石,世锦衣指挥使,给诰券”。
“非社稷军功者不得封”的准则已荡然无存。随着重文轻武的体制建立及统治者个人品行才能的因素,朝廷文官勾结压制武将,使武官封爵越来越难。“从嘉靖元年开始,一直到崇祯十六年(1643)百余年,臣僚以军功封爵者,仅辽东总兵李成梁一人封宁远伯。”
李成梁军功冠于世,然为其得封也“灌输权门,结纳朝士,中外要人,无不饱其重赇,为之左右。”以至于嘉靖时期的文史学家王世贞在《皇明异典述四》中说道:“盖祖宗朝都督有劳,宁封流伯而不加保傅,典制一变也 。”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明朝宗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