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座安装前,应检查桥梁跨距、支座位置及预留锚栓孔位置、尺寸和支座垫石顶面高程、平整度,并均应符合设计要求。
《铁路桥涵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
1 地基处理
1.1 一般规定
1.1.1 地基处理应在正式施工前进行试夯、试桩,以确定施工参数及验证地基处理效果,并应由勘察设计单位现场确认。试夯、试桩资料应完整。
1.1.2 从事地基基础工程检测及试验的单位,必须具备省(部)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资质证书和计量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计量认证合格证书。
1.1.3 当施工过程中发现地质情况与设计不符或出现异常情况时,应停止施工,由监理或建设单位组织勘察设计、施工单位共同分析情况,消除质量隐患,并应形成文件资料。
1.2 换填地基 主控项目
1.2.1 换填地基所用材料必须符合下列规定:
1 换填用砂应为中、粗砂,有机质和含泥量均不得大于5%;
2 碎石粒径不得大于100mm,含泥量不得大于5%;
3 石灰等级不得小于III级。
检验数量:砂和碎石同产地、同品种、同规格以连续进场数量每400m3为一批,不足400m3也按一批计;石灰同产地、同品种、同规格每200t为一批,不满足200t也按一批计。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每批均检查。
检验方法:施工单位对砂、碎石进行筛分试验、含泥量和有机质含量试验,对石灰进行未消解残渣含量试验;监理单位检查试验报告。
1.2.2 压实密度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数量:施工单位采用湿度密度仪、注水法或灌砂法检测;监理单位见证检测。施工单位每层每100m2检查不少于5处;监理单位见证检测每层检查不少于1处。
1.3 重锤夯实 主控项目
1.3.1 重锤夯实地基密度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数量:施工单位进行标准贯入或环刀取土试验;监理单位见证检测。施工单位每个基坑不少于5处;监理单位不少于3处。
1.4 强夯 主控项目
1.4.1强夯加固地基的承载力和有效加固深度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数量:施工单位进行标准贯入试验或静(动)力触探检测;监理单位见证检测。施工单位每个基坑不少于5处;监理单位见证检测不少于1处。
2 明挖基础
2.1 一般规定
2.1.1 基坑开挖前应按地质、水文资料和环保要求,结合现场情况,制定施工方案,确定开挖范围、开挖坡度、支护方案、弃土位置和防、排水等措施。
2.1.2 基坑土方施工应对支护结构、周围环境进行观察和监测,当发现异常情况时应停止施工及时处理,待恢复正常后方可继续施工。
2.1.3 基底处理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岩层基底应清除岩面松碎石块、淤泥、苔藓,凿出新鲜岩面,表面应清洗干净,应将倾斜岩面凿平或凿成台阶;
2 碎石类土及砂类土层基底承重面应修理平整,黏性土层基底整修时,应在天然状态下铲平,不得用回填土夯平;
3 砌筑基础时,应在基础底面先铺一层5~10cm水泥砂浆。
2.1.4 基础浇、砌筑应在无水情况下施工,混凝土和砌体砂浆终凝前不得浸水。
2.2 基坑 主控项目
2.2.1 基底地质条件必须满足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数量:施工单位观察或进行标准贯入、触探仪检测;监理单位观察和见证检测。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对桥梁和涵洞地基全部检查;勘察设计单位对桥梁地基全部进行现场确认。
2.2.2 基坑回填填料应符合设计要求,夯实应符合规定。
检验方法、数量: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全部观察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