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量管理体系主要要素控制
1、物资采购
(1)做好市场调查,选择生产管理好,质量可靠的厂家作为供应商。
(2)对供应商产品按规定进行取样分析试验,随时掌握生产状况,确保供应稳定合格产品,否则重新认定供应商。
2、产品的标识和可追溯性
(1)用于工程上的原材料及主要辅助材料检验和试验合格后,存放于指定地点,悬挂标牌进行标识,并做好记录,对检验不合格的材料,立即退出施工现场。
(2)定期对检验、测量、试验和其它施工设备进行校正鉴定,并对上述设备贴标鉴标识,并作好记录。
(3)对因工程急需要未进行进场检测的、但监理人已批准使用的原材料进行标识,并详细记录其使用部位和使用过程。
(4)工程施工中每道工序,以及各分项、分部工程及单元工程的施工进程用质量检查证和质量记录记载清楚。
(5)所有进场材料、设备建立台帐,记录进场日期、使用部位、材料来源、数量、设备性能、设备型号等事项全部记录清楚。
3、施工过程控制
(1)建立以项目经理为组长,各项目队负责人为组员的创优领导小组,主持和组织项目创优活动,落实各单项工程施工工序,以及岗位责任制。
(2)运用全面质量管理,抓好全过程施工质量控制,开工前即组织有关管理人员熟悉设计标准和相关施工规范,作好技术交底工作,其次抓好测量复核和试验检验。并加强各工序质量检验与控制,确保工程一次合格,一次成优。
(3)认真执行质量管理制度,把各项制度落实到工程实践中去,工程质量与经济分配挂钩,质量不合格不计量,出现事故,追究责任,违章者按相应文件处罚。
(4)组织技术培训及技术攻关,解决质量管理中难点,成立技术攻关小组,解决施工技术难点保证工程创优。
4、不合格品控制
(1)对于不合格原材料,不合格工程进行有效控制,不合格材料不投入使用,不合格工序不进入下一道工序。
(2)施工中发现质量问题,坚决按“三不放过”原则处理。
5、纠正和预防措施
(1)及时处理发包人及监理人对质量方面的意见和工程质量不合格报告。调查与不合格产生的原因,并记录调查结果。由质检部确定施工过程中不合格原因所需的纠正措施,经总工程师审核后,施工过程中严格执行,并随时跟踪检查,确保措施的有效、持续执行。
(2)预防措施的关键是收集和分析各种质量信息,充分利用各种信息,分析和消除潜在不合格的原因。项目经理部要高度重视发包人及监理人对质量方面的意见,定期检查质量记录、试验成果,对潜在的不合格进行分析原因,采取预防措施,跟踪检查,并对效果进行评价。对采取的措施,项目经理部按规定时间实行检查与评审,以确保措施的有效性。
6、质量记录
(1)各工区建立质量记录应包括与产品质量形成的所有关记录:施工检验、试验、质量评定、技术管理、施工日志、测试记录、隐蔽工程验收记录等;与质量体系运行过程有关的记录如:质量过程及内部审核、改进结果、不合格及返工纠正记录、设备、人员鉴定及培训、内部质量审核及统计技术应用、服务回访记录等。
(2)质量记录按规定要求做到真实、准确、及时、完整。
(3)质量记录严格按施工合同要求建立,并指定专人进行填写和填报。
(4)质量记录由技术部门归档管理,项目经理部每月组织相关业务部门进行监督检查,以确保记录的连续性和完整性。
11.5质量管理制度
建立质量责任制,经理部、施工区设专职质量员,班组设兼职质量员,明确各级责任。执行质量班组初检、作业队复检、项目部终检的三检制度、分项工程质量评定制度、事故报告制度、各车间施工班组岗位责任制、质量工资兑现制度等。在项目质量管理中认真贯彻实施。
(1)本着“谁施工谁负责质量”的原则,施工质量以项目经理为第一责任者,执行项目总经理特别质量奖、罚制度。组织QC质量管理小组进行全面质量管理。以“优质工程”为总目标,努力争创优质工程,施工人员对施工质量负责。
(2)施工质量检验按施工班组自检,分项目质检科复检,项目质检部终检的“三检制”进行,坚持对施工全过程的跟踪检查检验。实行施工质量一票否决制度。施工质量检查员、试验员,对施工质量检验频率及检查试验结果负责。
(3)单项工程开工前请设计人员对施工人员进行技术交底及组织施工人员进行施工技艺培训,制订施工措施,确定施工方法和施工工艺流程和工序质量标准,施工中紧前工序必须向紧后工序交合格产品,紧后工序对紧前工序提供的不合格产品不得接续施工。
(4)施工测量人员要时刻以高度负责的工作态度,严格按照测量规范,对永久桩点定期进行复测,精心进行施工放样。测绘帐薄记录完整、齐全,保存完限,移交存档及时。
(5)施工员、质量检查试验员填写的值班记录,表报必须规范,字迹清楚,签证手续齐全,资料保存整洁完好,归档移交及时。
(6)在施工中对出现的质量异常问题,质量事故,本着施工质量“三不放过”的原则进行认真处理,并按质量管理程序及时准确填报相关报表上报有关领导,对质量异常问题或质量事故隐瞒不报,虚报者将追究责任者的行政责任。
(7)认真执行现场施工技术规程,精心组织施工,对违章指挥和施工者严格按照施工质量奖罚条例对责任者进行处罚,情节严重者调离工作岗位,特别严重者除给予处分外将被清除现场。
(8)施工质量检验用的仪器器具质量必须保持良好状态,并定期进行检查校正,确保精度,操作方法符合相关规程规定。
(9)实行施工质量动态管理,对检验结果及时进行统计分析,并填报质量管理图和质量日、月、年报,及时发报给各有关管理者。
(10)加强质量监控,确保规范规定的检验、抽检频率,现场的质检的原始资料必须真实、准确、可靠,不得追记,接受质量检查的原始资料必须真实、准确、可靠,不得追记,接受质量检查时必须出示原始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