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按规定确实应该是证、卡、历三者齐全的,但是在实际生活中,很少有人带齐三样到药店买药的,大家都习以为常了;这个规定应该就是医保局自身的规定,是用来约束医院和药店的,并没有某一个法律做这样的规定,这个规定你可以在社保局的网站上可以查到,你到医保局询问也会这样回答你的;
2、医保卡是可以象银行卡那样设密码的,但很多人没有这样做,还有很多人不知道医保卡也可以设密码(其实医保卡可以设两个不同的密码,一个用于医保消费,这个密码是到医保局设;另一个是当做普通银行卡来使用消费的,这个密码是到银行设)
3、你如果确有证据的话,你可以到医保局投诉,如果确有证据表明药店违规的话,药店也要承担相应责任的;
4、现在的问题是,你如何举证你的说法,药店可以分辩说,那天就是你带上证、卡、历三样到他们店里买药的,他还可以叫上七八个员工做证!他们肯定会说他们一向是很规范经营的,欢迎你监督。你怎么证明那天的药不是你买的?
5、基于以上第4条的原因,我建议你先和药店协商,协商不成的,找媒体(电视、报纸等)投诉,或者请媒体暗访,有时候媒体很喜欢干这事儿的,他们暗访成功了,不也就可以做你的证据了吗?你和药店再谈判的话,也有说服力了不是?这时候再投诉到医保局也容易处理了吧?
6、为了避免再次发生以前的情况,建议做好以下三点:
①保管好你的材料,卡不丢的话,别人想刷也刷不成啊;
②带上卡和身份证,到医保局设个密码,每次刷卡凭密码才能取药,这样万一卡丢了别人也刷不成啊(我的卡就设了密码了);
③万一卡丢了,及时带上身份证到医保局挂失,这样别人拿的也就是一张作废的卡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