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1996年以后参加工作的参保人员,退休时无需提供档案,按其实际缴费年限确定养老待遇。 若无法提供档案,则无法确认之前工龄,按照实际缴纳情况核定退休待遇。
《社会保险法》第16条规定:“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按照这一规定,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有两个基本要素: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累计缴费年限满十五年。
档案对这方面的影响主要体现在:
1、在退休年龄方面,如果身份证与档案记载的出生时间不一致的,目前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主要以档案的最早记载为准;
2、在缴费年限方面,累计缴费年限包括视同缴费年限,而视同缴费年限主要就是根据档案记载确定的。
扩展资料:
审核人事档案的目的主要有:
1、核实参保人是否符合法定退休年龄。
即核实参保人的出生年月日,如果和身份证不一致,以人事档案里的初次登记曰期为准。如招工表或报到单上的出生日期。
2、核实参保人身份,身份不同法定退休年龄不同。
有招工表(招工录取通知书)=初始工人身份。
有报到单(派遗证)=初始干部身份。
特殊工种:有行业主管部门或劳动部门的认定手续,连续或累计工作年限达到特殊工种退休规定。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