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使用证办理流程:
一、办理国有土地使用证(一级市场):
所需资料:
a、企业工商执照(复印件);
b、法人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c、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d、规划许可证与规划红线图;
e、企业的入园协议(复印件);
f、出让宗地界址图;
g、宗地界址图;
h、招、拍、挂的资料和成交确认书;
i、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j、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缴讫凭证(带原件现场查验后复印);
k、契税缴讫凭证;
l、土地审批单;
m、土地征用的证明材料。
二、二级市场办证:
所需资料:
a、转、受让双方企业工商执照(复印件);
b、转、受让双方法人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c、转、受让双方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d、规划许可证与规划红线图(复印件);
e、转让协议;
f、转让宗地界址图;
g、宗地界址图;
h、土地使用权转让金缴讫凭证(带原件现场查验后复印);
i、其它税费缴讫凭证;
j、转让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原件);
k、协办函(国土分局)。
三、办理建设用地许可证:
所需资料:
a、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合同、审批单;
b、省、市、县土地征用审批单;
c、土地征用经线图或国有土地划拔、出让、转让宗地图;
d、建设用地规划审批单、建设工程规划审批单;
e、建设用地放线,验线单;
f、建设项目产项文件、批复;
g、建筑布局平面图、建筑设计平面图;建设用地申请报告;
h、土地使用证的复印件、法人身份证明(已具备第h项资料的不需要第a、b项资料。
四、办理(土地抵押)他项权证:
所需资料:
a、抵押人、抵押权人双方企业工商执照(复印件);
b、抵押人、抵押权人双方法人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c、抵押人、抵押权人双方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d、贷款(抵押)合同;
e、土地评估(备案);
f、协办函(国土分局)。
单位或个人办理国有土地证需提交的材料
一、初始登记所提交的材料:
1、个人办理乡、镇国有土地初始登记应当提交必要的材料:
建设用地批准书原件、规划许可证复印件、身份证,户口复印件、个人申请、各项费用缴纳凭证。
2、单位办理乡、镇国有初始登记应当提交必要的材料:
建设用地批准书原件、规划许可证复印件、法人代表人身份证明、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申请报告、竣工验收报告、测绘报告、缴纳凭证。
3、个人办理宅基地初始登记应当提交必要的材料:
建设用地批准书原件、规划许可证复印件、村委会证明、身份证,户口复印件、个人申请。
二、变更登记所提交的材料:
改变土地权利,需要的材料:权属变更先过房屋权证,然后30日内申请办理土地证。
1、个人申请土地变更登记,应当提交的材料:土地变更登记申请书、申请人身份证,户口复印件、土地权属来源证明、 房产证复印件(原、新)、房地产转让合同。
2、单位申请办理土地变更登记,应当提交的材料:土地变更登记申请报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各项费用缴纳凭证、土地权属来源证明、房产证复印件(原、新)、房地产转让合同、上级部门的有关材料。
三、设定登记所提交的材料:
1、开发公司办理总证应当提交的材料:建设用地批准书原件、规划许可证复印件、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竣工验收报告、房屋测绘报告、申请报告、个人或法人代表人身份证明、缴纳凭证。
2、个人办理小证应当提交的材料:建设用地批准书复印件、房产证复印件、总证复印件、身份证,户口复印件、个人申请、商品房买卖合同。
四、其他登记所提交的材料:
1、个人办理继承登记应当提交的材料:公正书、土地权属来源证明、房产证复印件(原、新)、个人申请。
2、个人办理补办登记应当提交的材料:声明作废的证件、房产证复印件(原、新)、个人申请、身份证、户口复印件。
五、抵押登记所提交的材料:
1、个人办理土地使用权抵押登记应当提交的材料:国有土地使用证原件、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担保合同书、房屋评估报告、出让金缴纳凭证、个人申请、身份证,户口复印件。
2、单位办理土地使用权抵押登记应当提交的材料:国有土地使用证、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担保合同书、房屋评估报告、出让金缴纳凭证、申请报告、法人代表人身份证明、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