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视同销售的情况下,进项税还需要转出吗?

2020-05-24 财经 47阅读

在视同销售的情况下,进项税需要转出,但要在出现退货、购进商品自用、损毁(非正常损失)、用于集体福利或赠送他人、或不应抵缴而抵缴了进项税的情况下才能做进项税转出。

增值税视同销售货物的规定:

  1. 将货物交由他人代销;

  2. 销售代销货物;

  3. 设有两个以上的机构并实行统一核算的纳税人,将货物从一个机构移送到其他机构用于销售,但相关机构在同一县(市)的除外;

  4. 将自产或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非应税项目,或用于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

  5. 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作为投资,提供给其他单位或个体经营者,或分配给股东或投资者,或无偿赠送给他人。  

     


当出现退货、购进商品自用、损毁(非正常损失)、用于集体福利或赠送他人、或不应抵缴而抵缴了进项税,在这种情况下应做进项税转出。

附:一般纳税人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

  1. 购进固定资产(东北地区除外、中部6省的26个城市除外);

  2. 用于非应税项目的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

  3. 用于免税项目的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

  4. 用于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

  5. 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

  6. 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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