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视同销售的情况下,进项税需要转出,但要在出现退货、购进商品自用、损毁(非正常损失)、用于集体福利或赠送他人、或不应抵缴而抵缴了进项税的情况下才能做进项税转出。
增值税视同销售货物的规定:
将货物交由他人代销;
销售代销货物;
设有两个以上的机构并实行统一核算的纳税人,将货物从一个机构移送到其他机构用于销售,但相关机构在同一县(市)的除外;
将自产或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非应税项目,或用于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
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作为投资,提供给其他单位或个体经营者,或分配给股东或投资者,或无偿赠送给他人。
当出现退货、购进商品自用、损毁(非正常损失)、用于集体福利或赠送他人、或不应抵缴而抵缴了进项税,在这种情况下应做进项税转出。
附:一般纳税人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
购进固定资产(东北地区除外、中部6省的26个城市除外);
用于非应税项目的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
用于免税项目的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
用于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
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
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