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物权法》对此有着明确的规定:
第九十三条 不动产或者动产可以由两个以上单位、个人共有。共有包括按份共有和共同共有。
第一百零三条 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没有约定为按份共有或者共同共有,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除共有人具有家庭关系等外,视为按份共有。
第一百零四条 按份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享有的份额,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出资额确定;不能确定出资额的,视为等额享有。
也就是说,如果两个产权人有明确约定各占多少比例的话,那么就会在房产证上面明确写明各自所占的产权比例的,如果没有约定各自的产权比例,那么就视为等额享有,也就是各占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