摩托车报废标准如下:
1、正三轮摩托车使用12年,其他摩托车使用13年(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可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制定严于上述使用年限的规定,但正三轮摩托车不得低于10年,其他摩托车不得低于11年)。
2、正三轮摩托车行驶里程达到10万千米,其他摩托车行驶里程达到12万千米的。
3、经修理和调整仍不符合机动车安全技术国家标准对在用车有关要求的;
4、经修理和调整或者采用控制技术后,向大气排放污染物或者噪声仍不符合国家标准对在用车有关要求的;
5、在检验有效期届满后连续3个机动车检验周期内未取得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的。
拓展资料:
所有达到报废期限的摩托车如果不报废,就有可能被处1000元罚款,更严重甚至会被拘留,但主动参与报废可获得相应的补贴。每个地方的报废政策和补贴各异,具体以当地政策为准。
报废需要提供摩托车车牌,车主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行驶证正副本、车辆登记证书等,将这些全部交到摩托车回收点(厂),在工作人员确认之后,开具回收证明,最后交到当地交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办理注销手续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