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我国没有陪审团制度,我国由人民陪审员制度。
2、我国《刑事诉讼法》 第十三条 人民法院审判案件,依照本法实行人民陪审员陪审的制度。
3、第一百四十七条 【合议庭组成】基层人民法院、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第一审案件,应当由审判员三人或者由审判员和人民陪审员共三人组成合议庭进行,但是基层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的案件可以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判。
高级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审判第一审案件,应当由审判员三人至七人或者由审判员和人民陪审员共三人至七人组成合议庭进行。
人民陪审员在人民法院执行职务,同审判员有同等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