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常上班一般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小时。如果超过正常时间算加班应支付相应的加班工资。
加班工资:平常工作日延长工作时间,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休息日安排加班又不安排补休,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具体按照劳动法第三十六条、第四十四条规定执行,如下:
第三十六条 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小时的工时制度。
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扩展资料
法定休假节日及延长工作时间的安排
劳动法 第四十条
用人单位在下列节日期间应当依法安排劳动者休假,包括元旦、春节、国际劳动节、国庆节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休假节日。
劳动法 第四十一条 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法定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