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慈是二品官。
宋慈(1186-1249),字惠父,汉族,建阳(今属福建南平)人,与理学大师朱熹同乡,祖籍河北邢台市南和县,唐相宋璟后人,生于南宋孝宗淳熙十三年(1186年),南宋著名法医学家,中外法医界普遍认为是宋慈于公元1235年开创了“法医鉴定学”,因此宋慈被尊为世界法医学鼻祖。
南宋淳佑八年(1248年),任宝谟阁直学士,奉命巡回四路,掌管刑狱。听讼清明,决事果断。翌年,升任焕章阁直学士、广州知州与广东经略安抚大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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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宋真宗咸平三年(1000),始设西川﹑峡路安抚使,泾源等十五军州安抚经略使等。以后,凡诸路遇天灾及边境用兵,辄派安抚使“体量安抚”,事毕即罢。
仅陕西﹑河东﹑河北及两广等路常置安抚使司,掌管一路民政,以知州兼任安抚使,但必须由太中大夫以上或曾任侍从官者兼任,官品低者只称“主管某路安抚司公事”或“管勾安抚司事”。
南宋初期,各路均设安抚使司,唯广东﹑广西两路仍于“安抚”前加“经略”二字。一般以各路最重要的州府长官兼任安抚使,如系二品以上,则称“安抚大使”。安抚使掌管一路兵民之政, “便宜行事”之权,实际上成为一路的第一长官。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安抚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