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华前的日本人口为7193万人,中国人口为4.5亿。
从1931年开始至1945年终,是我国的抗日战争史,期间有多少人死亡,有多少人降生还有多少人失踪已经没有一个准确的数字。
1912年到1949年,中国的人口是5.45亿。三年的国共内战又损失了1000万。再减去1945年到1949年增长的人口。比较合理的数字是1945年我国有5亿人。因此,我国人口应该为4-5亿之间,不会超过5亿。
1901年,中国与西方列强签订了一个非常有名的条约《辛丑条约》,中间有一条,赔银4.5亿两,当时西方列强的想法是给每个中国人脑袋上安一两,由此,也基本可以推知当时的人口大约在4.5亿左右。
同年,清政府在北京的官方报纸上发表了全国4700万人口的统计数字。不幸的是,这些数字都是估计出来的。
一九三一年爆发了抗日战争,紧接着是国民党和共产党的内战。然而,根据上述三次不成功的人口普查,国民党政府仍然公布了当时中国的人口数量,1912年为4亿,1928年为4.7亿,1936年为4.7亿(估计)。
1949年9月,毛泽东主席在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开幕式上说,中国人口为4.75亿。但当1953年5.4亿人口(不包括香港、澳门和台湾)的普查结果出来时,所有人都大吃一惊。因为他们最乐观的估计是不到5亿美元。
扩展资料:
抗日战争平民伤亡:
在抗日战争期间,中国有大约900万平民在抗日战争中死亡,另有800万平民因其他原因死亡,9500万人沦为难民。根据蒋的回忆录,1400万年轻人在被强奸后死于饥饿。此外,据估计,中国抗日战争的直接人口损失为2062万人。
这是战争中直接丧失劳动能力的人口总数,军民伤亡的最低限额为3480万人。同时,据估计,包括战时失踪人员和被俘人员在内,中国在抗日战争中直接伤亡人数可能达到4100万人。从人口损失的角度看,中国在抗日战争期间的人口损失应该在5000万以上。
1946年4月,《中国解放区八年抗日战争人口损失的初步统计》,公布的统计数字如下:晋察冀、晋绥、晋冀鲁豫、冀热辽、山东、苏皖、中原7个解放区中部平原抗日战争期间被支持的傀儡或者虐待和伤害死亡3176123人,男性2760227人被捕,鳏寡孤独及肢体伤残者2963582人。
1947年2月,国民政府行政院发表了《日本在抗日战争中的损失和赔偿报告》,其中公布了全国平民和军人伤亡统计数字:平民伤亡9134569人(死亡439704人,受伤4739065人)。平民和军人伤亡总数达到12784974人。这一数字不包括台湾省、东北地区和解放区的军民伤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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