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两年义务兵是通过日常的训练,掌握常用军事设备的操作,有利于常备军兵员更新,既可保持军队的兵员年轻力壮,又可储备兵员。
2、义务兵训练三个月后,根据军队的总体安排,按照兵种进行分编,有进入战斗队,也有人进入厨师班。
3、兵役制度是国家关于公民参加军队和其他武装组织、承担军事任务或在军队外接受军事训练的一项重要的军事制度。它随着国家的出现而产生,又随着国家的经济情况、政治制度和军事需要而变化。兵役制度的种类很多,就其性质而言,基本上分为两种:一种是义务兵役制,又称征兵制。这种制度是国家利用法律形式规定公民在一定的年龄内必须服一定期限的兵役,带有强制性。另一种是志愿兵役制,又称募兵制。这种制度是公民凭自愿应招到军队服兵役,并与军方签定服役合同。而服义务兵役的士兵,称为义务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