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内容的要求可以分为:函件、请示、通知。使用场景及格式如下:
1、函件是没有隶属关系的单位或平级部门使用的公文形式,单位公函的使用范围很广,平行机关或不相隶属机关间联系工作时可以使用公函,上下级机关之间联系、询问、答复工作时,也可以使用公函。
包含:标题、主送机关、函件正文。函件正文包括发函缘由、事件、希望请求。
2、请示适用于向上级请求指示、批准”的公文。请示属于上行文。凡是本机关无权、无力决定和解决的事项可以向上级请示,而上级则应及时回复。是应用写作实践中的一种常用文体。请示可分为三种。请求指示的请示、请求批准的请示、请求批转的请示。
请示必须具备以下三个条件:必须是下级机关向上级机关的行文;请示的问题必须是自己无权作出决定和处理的;必须是为了向上级请求批准。
3、通知是运用广泛的知照性公文。用来发布法规、规章,转发上级机关、同级机关和不相隶属机关的公文,批转下级机关的公文,要求下级机关办理某项事务等。通知,一般由标题、主送单位(受文对象)、正文、落款四部分组成。
扩展资料
函件、请示、通知都是公文的种类之一,公文按性质可分为通用公文和专用公文两大类。
根据2012年7月1日开始实施的《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规定,行政公文种类包括以下15种:命令、决定、公告、通告、通知、通报、议案、报告、请示、批复、意见、函、纪要、公报、决议。事务公文包括:计划、总结、调查报告、领导讲话稿、典型材料等。
专用公文指具有专门职能的机关在专门的领域中形成、使用的书面材料,具有专指内容、特定格式。主要包括:财经文书(市场调查报告、经济合同)、司法文书(起诉书、判决书、笔录)、外交文书(国书、照会、护照、条约)及军用文书等。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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