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的职能与企业的职能区别在于它主要表现在宏观层面上,主要负责具有战略性、全局性、方向性、社会性的义务。具体看,保证社会总需求与总供给的平衡,制定战略目标与实施步骤;根据社会水平调整产业方向与结构,制定产业规划与产业改革;制定、实施税收与金融政策,并调节个人、地区等经济间形成的非有机性结构;建立健全社会保障体系,维护国家安全和提供社会服务设施,配合有关部门制定和维护法律尊严。总之,以有利于微观运行为特征的整体性设计是每一个国家政府所不能逃避的责任。
所以,政府不应该越俎代疱,而应在改革金融体制、社会保障体制上多做点份内的事,管好自己应该管好的事,真正造就一个硬约束的、平等竞争的社会环境,从而使企业解除包袱。现代企业制度不在于政府去规定一个或几个模式,而在于它是整个社会经济制度变迁过程中的产物。所以从这个意义上讲,政府管好自己的事才是关键,只有管好自己职能范畴的事,形成经济运行所需求的规范的制度和激励约束氛围,这样现代企业也必然会适应供需规律要求,自然而然形成自身的内部机制去根据社会需求运行。
这样,政府的职能就要求从微观经济活动中转移出来,对此,政府职能转变要根据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科学地确定政府在经济活动中的作用,从而实现政府宏观调控社会经济运行,促进国民经济发展的目的。政府的经济职能主要是去做市场做不到的事情,对市场作用的不足进行补充、干预和调节,所以,政府职能的转变是微观转向宏观,从直接干预转向间接调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