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是非共同生活成员吗

2020-05-10 社会 64阅读
不是
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主要包括配偶、父母和未成年子女、已成年但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包括在校接受非义务教育阶段学历教育的成年子女)、其他具有法定赡养、扶养、抚养义务关系并长期共同居住(含长期或阶段性在外务工)的人员、现役军、警官和士官、因特殊原因未办理户口登记但有出生证明和村(居)委会证明的新生儿。但以下几类成员不计入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在部队服役的义务兵、低收入家庭中已丧失劳动能力且单独立户的成年重度残疾人、连续三年(含三年)脱离家庭独立生活的宗教教职人员、在监狱服刑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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