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借款合同填写即可。
当然,无论我是白的借款人,还是我的配偶是借款人,或者双方是共同借款人,都不影响个人所得税住房贷款利息的特殊附加扣除额。
根据《国务院关于个人所得税特别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的通知》(国发〔2018〕号)41)第十四条规定,纳税人或配偶,单独使用或联合商业银行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为自己或他们的配偶在中国购买住房,第一套住房贷款利息,在实际的年度贷款利息,根据标准定额扣除1000元一个月。
扩展资料:
1、纳税人只能享受首次置业贷款利息扣除。第一次住房贷款是指享受第一次住房贷款利率的住房贷款。
2、经双方约定,任何一方可以选择扣除,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得改变。
3、住房贷款利息特别附加扣除计算时间:从贷款合同约定开始还款的当月起至贷款全部清还或贷款合同解除的当月止,扣除期限最长不超过240个月。
4、填写房屋所有权信息、房屋所在地地址、贷款方式、贷款银行、贷款合同编号、贷款期限、首次还款日期等;如果纳税人有配偶,请填写配偶身份证的名称、类型和号码。
5、纳税人应当保存并备查房屋贷款合同、还款凭证等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