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科毕业且已在苏州市公司就职三年,是可以以人才引进方式办理入户的,具体流程如下:
1、网上申报
(1)登 录:由所在公司凭苏州市人才中心提供的用户帐号和密码,登录苏州市人才服务中心官网人才引进申报平台进行申报。
(2)填报个人信息:按系统提示逐项如实填报申报信息。
(3)上传申报材料:按系统提示逐项上传清晰、真实、有效的申报材料。注:上传申请材料时请同步上传《申办人才落户申请单位承诺书》和《人才引进落户申报人个人承诺书》(可登陆我中心网站表格下载专区自行下载)
2、初审:对申请人的申报信息、上传材料进行初审,并反馈初审意见。
3、档案审核
(1)档案不在苏州市人才中心的,需从其他档案保管机构调入。初审通过后可在申报平台自助打印含有电子章、验证码的网上自助打印件,我中心官网可验证真伪。【打印前请与原档案所在机构联系,如对方不受理自助打印件,请携带居民身份证前往我中心(干将西路288号)1-4号窗口打印调档函。】
(2)档案在我中心的,直接审档。(如档案里缺少学籍等关键材料的应按要求及时补齐)
4、复核
5、公示
对申报落户对象相关情况进行公示。申请单位进行内部公示,苏州市人才服务中心通过网站进行公示,接受社会公众监督。公示期不少于五个工作日,公示期间不计入办理时间。
6、原件校验
(1)申请人携带《苏州市人才引进落户登记表》一式二份(在人才引进申报平台上自助打印、并签字盖章);《申办人才落户申请单位承诺书》《人才引进落户申报人个人承诺书》《拟落户人员企业内部公示回执》(苏州市人才服务中心官网表格下载专区自行下载,单位盖章、法人签字);学历(或职称、技能)证书、原户籍和落户材料等上传资料的原件至我中心(干将西路288号)一楼服务大厅1-4号窗口办理校验手续,并由本人现场签署《人才引进落户告知书(公安版)》。
(2)如档案材料不完整的,还需提供《缺少档案材料告知书》《承诺补充档案材料书》一式三份(在人才引进申报平台上自助打印、并签字盖章)。
7、发放落户材料
原件校验通过,打印发放《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等。
8、凭《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先到户口迁入地的区公安分局或行政服务中心办理《准予迁入证明》,然后持《准予迁入证明》到迁出地公安机关办理《户口迁移证》等迁出手续,再凭《户口迁移证》等材料到迁入地派出所办理落户手续。户口挂靠在市人才服务中心的人员,可凭《户口迁移证》等材料到苏州人才服务中心一楼大厅取号后,按序办理人事代理和户口挂靠手续。
9、对于在市区大专院校就读户口迁入学校的毕业已满两年的毕业生、符合人才引进条件的,不再要求将申请人户口迁回原籍后再申请落户。可凭《苏州市人才引进落户通知书》和《户口登记表》等材料到迁入地的派出所办理落户手续。
参考资料:苏州市人才服务中心——人才引进服务指南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