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人员的会计法制观念淡薄表现在什么地方

2020-04-21 时事 170阅读
(一)加大《会计法》的宣传力度。加大对单位的领导和财务人员进行《会计法》、《注册会计师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宣传力度,增强他们的法制观念,让所有从业人员懂法、守法、树立正确的职业道德和诚信观,促进会计信息质量和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不断提高。
(二)实施财务公开,接受公众监督。财会人员的行为是依法履行财务职责的行为,建议行政事业单位财务行为在法律法规的约束下,公开透明操作,建立“阳光财会”,自觉接受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以公开为原则,以不公开为例外,促进财经秩序规范,消除会计信息质量失真的根源。
(三)加大对经济责任人的处罚力度。一是搞好会计师事务所的自身建设,提高注册会计师的风险意识及法律责任意识,真正做到客观公正、依法执业。二是加强对会计师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的监督管理,严格规章制度,约束会计师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的执业行为。对注册会计师不依法履行职责,出具虚假报告的,依据《注册会计师法》和《行政处罚法》对其进行依法处理。建议在实际执行中,不仅要加大处罚结果执行力度,把处罚结果落到实处,还要采取吊销违法注册会计师证书或会计人员从业资格证等强硬措施,提高处罚的威慑力。
(四)加强协调配合,形成监管合力。财政监督任务艰巨,不能孤军作战,建议在齐抓共管、形成合力上下功夫。对外,加强财政部门与审计、税务、工商、国有资产管理以及银行、证券、保险等部门的协作配合;对内,加强与各业务机构的沟通协作。在内外配合中完善共同监督机制,以便更好地对单位实施检查,及时通报检查情况,加强监督成果利用和资源共享,形成监管合力,实现监督效果的最大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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