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国共分为四个部分:England(英格兰)、Scotland(苏格兰)、Wales(威尔士)、Northern Ireland(北爱尔兰)
其中,England(英格兰)、Scotland(苏格兰)、Wales(威尔士)同属于Great Britain (大不列颠) 而orthern Ireland(北爱尔兰)在地理上与其它三部分分开,属于爱尔兰,但是在1921年的独立战争后被分割出来,现在归英国、爱尔兰和其本身的代表议会共同管理。
行政区划:分英格兰、威尔士、苏格兰和北爱尔兰四部分。英格兰划分为43个郡,苏格兰下设29个区和3个特别管辖区,北爱尔兰下设26个区,威尔士下设22个区。苏格兰、威尔士议会及其行政机构全面负责地方事务,外交、国防、总体经济和货币政策、就业政策以及社会保障等仍由中央政府控制。伦敦也称“大伦敦”(Greater London),下设独立的32个城区(London boroughs) 和1个“金融城”(City of London)。各区议会负责各区主要事务,但与大伦敦市长及议会协同处理涉及整个伦敦的事务。此外,英国还有12个属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