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发布2015年度社会保险有关基数的通知》(苏人社发〔2015〕180号)精神,无锡市2015年度社会保险有关基数通知如下:
2014年全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61783元。2015年7月1日至2016年6月30日期间退休的人员,计算基础养老金使用的全省上一年度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5149元,计算最低缴费系数使用的月缴费基准数为2900元。
按照规定,当年个人缴费基数按职工本人上年月平均工资性收入确定,首次参加工作和变动工作单位的缴费个人,应按新进单位首月全月工资性收入确定月缴费基数。
但一些单位为了少交社保(不是每家公司都按照最低的交社保)为了减轻负担按最低的月缴费基准数缴纳社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