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助律师,我与合伙人一起开了一家公司,我占20%股份,如今我想退火?怎么办?走什么程序?

2022-04-16 财经 102阅读
  根据你的提问以及后面的追问,提供以下思路供你选择:
  其一,转让你在合伙企业中的份额。根据《合伙企业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退伙须经全体合伙人同意。也就是说经过其他三位合伙人同意后,方可将你的份额进行转让;从另一方面讲如果有一人不同意则不能转让。这个主要是由合伙企业性质决定的。
  其二,如果你们的合伙企业约定有合伙期限或者约定有关退伙规定的,按照约定处理也是可以实现退伙的。约定经营期限届满或者符合约定退伙事由均可退伙;
  其三,我想他不让你退伙的原因是希望多一个责任人。因为合伙企业性质决定了即使由40%股东承包经营,如果发生债务时你们也是要承担责任的,而且是连带责任。即使签订承包协议里面约定了是由40%的股东承担责任,这也只对你们合伙人有效,因此,建议你最好是退伙或者与其他合伙人协商将份额转让给其他合伙人;
  第四,可以向法院起诉,请求法院准予退火。根据《合伙企业法》第四十五条之规定,当发生合伙人难以继续参加合伙的事由时可以退伙。其实你的情况属于第三种,你不同意40%的股东继续签承包协议,就属于发生合伙人难以继续参加合伙的事由。如果对方继续拒绝退伙你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退伙,是可以得到法院支持的。
  最后,建议你陈述里面的利害关系与其他合伙人先协商解决,能协商解决的最好协商解决,实在不行也只好起诉。
  望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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