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你所在的地区没有五年最低服务年限的限制的话,你试用期满后就可以考,随便说一句既然是参公了,你的待遇也公务员一样,高于事业编,所以你就没有必要再考事业编;如果公务员有更好的单位你尽可以去考考试试看。
如果年限够了,还可以参加遴选考试和公选干考试,考入公务员编制。
除了公开遴选公务员考试,
目前的在职公务员再次报考公务员,根据工作年限,大致可分下列三种情况:
1、未满一年试用期者,不允许再次报考;
根据《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管理办法(试行)》人社部发【2011】62号文件,其中第二十六条规定:
新录用公务员(指试用期一年内的公务员)不得报考其他机关的公务员和到企事业单位应聘。
2、五年服务期满者,则报考无限制;
《新录用公务员任职定级规定》中组发[2008]20号中的第六条规定:新录用公务员在机关最低服务年限为五年(含试用期)。那我们可以理解为只要满五年
最低服务年限,那选择辞职或者另谋出路则没有限制,当然也不限制去再次报考公务员了。
3、已满一年试用期,未满五年服务期者能否再次报考公务员,各地在实际招考中,对政策的理解存在分歧。
如果不是参公管理人员,地方不限制(少数州市限制事业单位单位人员不可以报考公务员)的都可以报考,资格复审的时候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即可。
如果是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在职人员,近两年内未满原单位最低服务年限自行离职(无论是否办理辞职手续)或被取消录用资格的参照公务员管理人员,不得参加报名。
扩展资料
公务员考试是公务员主管部门组织的担任主任科员以下及其他相当职务层次的非领导职务公务员的录用考试。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规定录用担任主任科员以下及其他相当职务层次的非领导职务公务员,采取公开考试、严格考察、平等竞争、择优录取的办法。
民族自治地方依照前款规定录用公务员时,依照法律和有关规定对少数民族报考者予以适当照顾。
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公务员的录用,由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组织。
地方各级机关公务员的录用,由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必要时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可以授权设区的市级公务员主管部门组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