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产善意取得中占有改定的约定不具有对抗第三人和原权利人的追索的效力”的法律依据何在

2021-11-04 社会 167阅读
因为动产取得的公示方式是交付,在占有改定中,双方当事人并无实际交付,只是采用了占有改定这种观念交付方式,自然不能对抗实际占有该物的第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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