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整顿税务
国民政府为了增加收入,巩固统治,采取了四项经济政策和措施。首先是整顿税务,加强对关税、盐税、统税的控制。
2.控制金融
3.改革币制(1935年)
如
1928年7月,南京国民政府召开全国财政会议,决定统一全国财政、建立国家银行、裁撤厘金、实行关税自主、废两改元、整理公债、实行国地税等,从而奠定了国民政府财政管理的基本格局。10月,国民政府通过《中央银行章程》,规定中央银行为国家银行,具有发行兑换券、铸造及发行国币、经理国库及内外公债的特权。
1935年11月,国民政府实行币制改革,以法币取代银元,作为流通于市场的唯一货币形式。法币政策的实施,使国民政府加速了金融控制,增加了统治力量。抗战初期,国民政府为了适应战时需要,除将所属一些厂矿内迁外,对自愿内迁的民族工业,也给予贷款和运输的便利,还强制一批所需工厂内迁,对发展大后方的经济及抗战,都有重要作用。但是,抗战期间,国民政府并没有实现其在《抗战建国纲领》中提出的“注意改善人民生活”的要求,民族工业也没有得到扶植。抗战胜利后,由于国民政府统治地区通货膨胀恶性发展,导致国民经济迅速崩溃。
1948 年8月19日,南京国民政府发布命令,决定以金圆券代替法币,并实行限价政策,但毫无成效。仅仅9个月,金圆券如同法币一样,成为废纸。1949年2月,迁至广州的国民政府又决定以银圆券取代金圆券,但同样以失败告终。南京国民政府统治时期,蒋、宋、孔、陈四大家族所经营、控制的官僚资本,垄断了国民经济的主要部分,成为国民政府的经济基础,对社会经济的发展起了严重的遏制、破坏作用,并最终促使国民政府的覆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