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支好的毛笔要具有尖、齐、圆、健四个条件,俗称笔的“四德”。
所谓尖,指笔毫聚拢时,笔锋要尖锐不秃。笔尖则写字锋棱易出,较易传神。作家常以“秃笔”称自己的笔,但笔不尖则成秃笔,做书神采顿失。选购新笔时,毫毛有胶聚合,很容易分辨。在检查旧笔时,先将笔润湿,毫毛聚拢,便可分辨尖秃。所谓齐,是指笔尖润开用手指捏扁压平后,顶端的毫尖整齐而不出现长短现象。毫若齐则压平时长短相等,中无空隙,运笔时“万毫齐力”。因为需把笔完全润开,选购时就较难检查这一点。所谓圆,指笔头周围饱满呈圆锥状,不扁不瘦,恰到好处,也就是毫毛充足的意思。如毫毛充足则书写时笔力完足,反之则身瘦,缺乏笔力。笔锋圆满,运笔自能圆转如意。选购时,毫毛有胶聚拢,是不是圆满,仔细看看就知道了。所谓健,是指笔毛弹性好,即笔腰弹力,将笔毫重压后提起,笔毛铺开后易于收拢,揿弯后容易恢复原状。笔有弹力,则能运用自如;一般而言,兔毫、狼毫弹力较羊毫强,书写进来坚挺峻拔。关于这一点,润开后将笔重按再提起,锋直则健。此外要注意笔毛匀细,锋颖不老、不嫩,老则色泽发黄,嫩则色泽发青。笔头要正,笔杆要圆直,这也都是挑选毛笔需要注意的地方。
四德指的是笔本身的功能,选笔时也要顾及临摹的碑帖。所谓“用某家的笔,写某家的字”。要判断应使用的是那一种笔,直接看他的字迹是最好的方法:风格健劲的,选用健毫;姿媚丰腴的,选用柔毫;刚柔难分的,则选用兼毫。笔的特性亦影响写出来的书法,如此才能臻乎书法之妙境。
根据字体的大小和各种书体的要求,毛笔有各种型号,一般分为小楷笔、中楷笔和大楷笔。写屏条的有屏笔,写对联用的有联笔,还有写大号字的提笔和楂笔。楂笔最大,可用于写榜书;圭笔最小,适合写小楷。
有了一支好的毛笔,要善于使用和保管,才能保持使用时得心应手,延长毛笔的寿命。刚来的新笔,使用前先要开笔,即将笔头浸在温水或冷水中脱去胶质,使笔头自然地全部发开,未发开即使用则对笔有损害。笔发开后先挤干水,再蘸墨使用。这样,笔含墨量多,书写时流畅圆润。也有只把笔头发开一笔或三分之一,这是为了便于控制笔毫,但含墨量少,且到了最后,自然要慢慢地全部化开。
一般讲,写多大的字就要用多大的笔;笔应与字体相适应。如用小笔写大字,则不利笔墨的变化和发挥;如用大笔写小字则难以控制笔画的粗细,然而有利于锻炼控制毛笔的能力,尚有其长处。毛笔的笔头,主要由笔锋和副毫组成.所谓笔锋,是指笔头中心一簇长而尖的部分,所谓副毫,是指包裹在笔锋四周的一些较短的毛。在运笔过程中,笔锋与副毫发挥着不同的作用。笔锋是笔毫中最富有弹性的地方,它决定着笔画的走向和力度,所以有“笔锋主筋骨”之说。但是光有筋骨而无血肉的毛笔字是不美的,所以历代书家在书写时都不是单用笔锋的(而且笔锋与副毫也无法截然分开),而须兼用副毫。副毫控制着笔画的粗细。副毫与纸的接触越多,笔画越显丰满。故又有“副毫丰血肉”之说。书家在运笔过程中,总是根据自己的审美观来协调运用笔锋和副毫的。看重筋骨,以瘦劲为美的人,就少用副毫;而既重筋骨又重血肉,以丰腴为美的人,就必然多用副毫。毛笔的笔头,按其部位大体又可分为三部分:笔尖(锋颖处)、笔肚(中间部位)、笔根(与笔杆相接处)。再把笔尖至笔肚的那一部分分成三等分,靠笔尖的三分之一这一段就称一分笔,中间部位到笔尖这一段称二分笔,从笔肚到笔尖这一段称三分笔。显然,使用一分笔书写,笔画就显得纤细、瘦劲。如初唐时的书家褚遂良、薛稷常用此法。宋徽宗的“瘦金书”也是突出的范例;使用二分笔书写,笔画则显得圆润、俊健。如晚唐的柳公权、元代的赵孟顺多采用二分笔;使用三分笔书写,笔画就显得丰腴、浑厚。如中唐的颜真卿、宋代的苏东坡。一般说来,使用三分笔写字,是用笔的极限。古人有“使笔不过腰”的说法。如“过腰”用笔,一是极易出现“墨猪”,而且笔锋提起时无法弹回;二是容易导致笔锋开叉收不拢;三是大大缩短笔的使用寿命。对于初习字者,往往易出现两个极端:一是不敢铺毫,单用笔锋书写,字显得纤弱无力;二是肆意铺毫,甚至用笔根书写,字显得臃肿、赘疣。所以,初习字者应首先注意正确地使用笔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