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体检肝功能不正常会被开除吗?

2023-06-17 综合 24阅读

事业单位不能因为肝功能不正常开除你。

如果用人单位因为肝功能不正常而开除员工,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弊伍条,用人单位应扰做该以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扩展资料

事业体检不合格的情况主要如下:

1、风湿性心脏病、心肌病、冠心病、先天性心脏病、克山病等器质性心脏病,不合格。

2、血液病,不合格。单纯性缺铁性贫血,血红蛋白男性高于90g/L、女性高于80g/L,合格。

3、各种急慢性肝炎,不合格。

4、各种恶性肿瘤和肝硬化,不合格。

5、急慢性肾炎、慢性肾盂肾炎、多囊肾、肾功能不全,不合格。

6、糖尿病、尿崩症、肢端缓卜衡肥大症等内分泌系统疾病,不合格。

7、双耳均有听力障碍,在佩戴助听器情况下,双耳在3米以内耳语仍听不见者,不合格。

8、淋病、梅毒、软下疳、性病性淋巴肉芽肿、尖锐湿疣、生殖器疱疹,艾滋病,不合格。

9、有梗阻的胆结石或泌尿系结石,不合格。

10、淋病、梅毒、软下疳、性病性淋巴肉芽肿、尖锐湿疣、生殖器疱疹,艾滋病,不合格。

参考资料来源:

百度百科-入职检查

百度百科-劳动合同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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