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北京,公司的税务登记证正副本丢失了,要怎么补办?

2022-03-21 社会 80阅读
根据税务登记管理办法及相关规定,税务登记证正本副本丢失,应向主管税务机关报告,并登报挂失声明作废,刊登遗失声明。然后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补发证件。北京报社登报统一办理咨询:010北京区号67653494.

一、文件依据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贯彻落实国家税务总局〈税务登记管理办法〉的通知》(京地税征〔2004〕393号)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贯彻国家税务总局税务登记管理办法若干具体问题的通知》(京地税征〔2004〕423号)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取消税务登记证工本费有关问题的公告》(2011年第1号公告)
二、范围(条件)和时限
(一)范围(条件)
已办理税务登记的纳税人,由于各种原因丢失税务登记证件的,均可以申请办理。
(二)时限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遗失税务登记证件的,应当自遗失税务登记证件之日起15日内,书面报告主管税务所。
三、纳税人提供资料
1.《税务证件挂失报告表》
2.未丢失的《税务登记证》(正本或副本)
3.市级以上公开发行的报刊遗失声明,例如:北京晨报、北京晚报、新京报、京华时报、法制晚报等。
4.书面申请
四、税务机关办理时限
即时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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