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发布者:木鱼笃笃1128
一、成本法和权益法的区别判断成本法核算还是权益法核算主要有两条途径,首先第一条是题目给出投资企业对于被投资企业的影响:成本法:投资方对被投资方不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应该采用成本法;投资方能够控制被投资方,也应该采用成本法;权益法:投资方对于被投资方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应该用权益法。第二条途径是给出持股比例:成本法:持股比例在20%以下或者50%以上应该采用成本法核算;权益法:持股比例在20%~50%之间(包括20%和50%)应该采用权益法核算。第一条途径高于第二条途径,也就是比如说题目中给出了持股比例为25%,同时又给出了对被投资方不具有重大影响,那么,就不能按照持股比例采用权益法,而应该按照实际影响采用成本法。成本法和权益法的会计处理总结:二、权益法后续计量的处理(一)初始投资时点差额的调整投资企业在确认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净损益的份额时,如果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各项资产、负债的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不同的,应对被投资单位的净利润进行调整后确定。(二)顺流交易、逆流交易的调整逆流交易合并报表中的调整分录:借:长期股权投资 贷:存货顺流交易合并报表中调整分录:借:营业收入 贷:营业成本投资收益(1)逆流交易时分录的理解:在个别报表中做分录的时候是将投资单位和被投资单位看作一个整体,抵销了内部未实现的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