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的父母和爷爷奶奶在一起生活,应该是承担了较大的赡养义务。爷爷过世了,奶奶健在,她想把房子送给你父亲的心情完全可以理解。但这只是她的良好愿望,实现起来还有相当难度。
由于房子属于爷爷奶奶共有,因此,爷爷去世后,属于爷爷的一半房产,将作为爷爷的遗产,按照《继承法》第十条的意见,由包括奶奶和你父亲在内的七个儿女共同继承。尽管奶奶的房产份额最大,但只能把属于她所有的产权赠与或有你父亲继承,而不可能把整个房子给你爸爸,否则就侵害了其他继承人的合法权益。
因此,如果其他继承人不放弃继承遗产,房子可能就要被几个人共同共有。那么,奶奶能够做的只能是立下遗嘱,将属于她所有的房产,在她百年后由你父亲继承。当然如果在奶奶健在时进行析产,由其他六个子女(不包括父亲的二哥)明确表态,他们可继承的份额由奶奶继承,那么奶奶的房产份额将为17/18,将来你父亲只需在继承奶奶的房产后,将房屋评估价值的1/18,给予他二哥相应的补偿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