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权法》规定:“宅基地使用权的取得、行使和转让,适用土地管理法等法律和国家有关规定。”而《土地管理法》第6条规定:“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全民所有即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集体所有。”根据法律规定,公民使用的宅基地,所有权属于国家或集体;国家及集体所有的土地是可以依法确定由个人使用的,即公民对宅基地有依法使用的权利。
宅基地为居民、村民各户使用,包括屋基地和院落地,长期不变。宅基地的所有权和公民私房的使用权是分离的,宅基地的所有权属于国家或集体,私房的所有权属于私房产权人。宅基地的使用权不属于遗产,不能被继承,但公民继承了房屋,宅基地的使用权也就随着房屋而转移给新的所有人,这也只是具体执行国家的行政法规,而不是继承的结果。
中共中央、国务院在(中发〔1997〕11号)中规定:“农村居民每户只能有一处不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标准的宅基地,多出的宅基地,要依法收归集体所有。”
房产是可以继承的,也是可以过户的,费用也不高.到当地的土管所申请变更登记就行了。
不过,具体到你的情况,爷爷有七个子女,爷爷的这七个子女是都有权继承爷爷的这两套房屋的,所以,爸爸要把房产变更到你们兄弟的名下,还要征得爷爷其他子女的同意才可以。要不然爷爷的其他子女要求继承爷爷的房屋,而你们已经过户到自己的名下,估计会闹出不愉快,对簿公堂都有可能。所以,还是要事先真的爷爷的子女们一致同意才可以。
希望对你有所帮助,祝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