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方(以下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
承租方(以下称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本着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就甲乙双方在土地租赁过程中的权利、义务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租地情况:甲方将位于的使用权出租给乙方使用。该块土地的具体位置(即四至)为:
东至、南至、西至、北至,总面积平方米(以下称该土地),土地证编号:(另附图纸)。
甲方承诺对本合同第一条所指土地要有合法的使用权并有权出租给乙方使用,并提供合法手续给乙方建设厂房,如有违反,甲方应将所收的全部租金退还,并赔偿乙方因对该块土地的投资而产生的损失。
租赁用途:乙方租用该地用于放置钢材、建设生产厂房、搭建办公场所及生活宿舍等附属设施。
租期:租赁期限为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租金:双方协商确定该土地的租赁价格为人民币元/平方米,共人民币元/年(大写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