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财政部、证监会、审计署、银监会、保监会关于印发《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的通知
财会[2008]7号”第四条 :企业建立与实施内部控制,应当遵循下列原则:
1、全面性原则。内部控制应当贯穿决策、执行和监督全过程,覆盖企业及其所属单位的各种业务和事项。
2、重要性原则。内部控制应当在全面控制的基础上,关注重要业务事项和高风险领域。
3、制衡性原则。内部控制应当在治理结构、机构设置及权责分配、业务流程等方面形成相互制约、相互监督,同时兼顾运营效率。
4、适应性原则。内部控制应当与企业经营规模、业务范围、竞争状况和风险水平等相适应,并随着情况的变化及时加以调整。
5、成本效益原则。内部控制应当权衡实施成本与预期效益,以适当的成本实现有效控制。
内部会计控制是企业为鉴别、分析、分类、记录和报告业务经营及其相关活动并对有关资产和负债负责而建立起来的会计方法和措施,是内部控制的核心内容。
内部会计控制的基本要求是: 完整的会计记录 (完整性),及时的会计反映 (及时性),业务及修改活动的合理描述 (合理分类),对业务及相关活动适当计量 (恰当估价),对业务及相关活动的披露和揭示 (充分披露)等。
扩展资料:
内部管理控制由组织的计划和主要与经营效率和坚持经营政策相关、通常只和财务记录间接相关的所有方法和程序组成,一般包括统计分析、工时和操作的研究、业绩报告、雇员的培训计划和质量控制等控制手段。
内部管理控制包括组织规划以及实施管理计划和经营控制的所有方法与程序以及与管理当局进行经济业务授权的决策过程有关的程序和记录。
内部会计控制制度,是指与保护财产物资的安全性,会计信息的客观性、真实性和完整性以及财务活动的合法性和有效性有关的控制。
它是内部控制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加强会计监督、提高会计信息质量,提高管理效率具有重要作用,也是衡量企业经营管理水平的重要标志。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会计内部控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