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徽上的图案均有其象征意义: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徽象征着中国人民自“五四”运动以来的新民主主义革命斗争和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新中国的诞生。
四颗小五角星环绕一个大五角星,象征着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全国人民的大团结;齿轮和麦稻穗象征着工人阶级领导下的工农联盟;天安门则体现了中国人民的革命传统和民族精神,同时也是我们伟大祖国首都北京的象征。
国徽在颜色上用正红色和金红色互为衬托对比,体现了中华民族特有的吉寿喜庆的民族色彩和传统,既庄严又富丽。
国徽是代表国家的徽章、纹章,为国家象征之一,也是民族的象征。只有特定的国家重要文件才能盖上国徽大印,正式生效。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徽的内容为国旗、天安门、齿轮和谷穗,象征中国人民自“五四”运动以来的新民主主义革命斗争和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新中国的诞生。
1950年6月18日,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国委员会第二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徽图案及对该图案的说明。同年9月20日,毛泽东主席命令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徽。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徽由清华大学建筑系梁思成、林徽因、李宗津、莫宗江、朱倡中等人所组的设计小组与中央美术学院张仃、张光宇等人的设计小组集体创作。
1991年3月2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18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徽法》,并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颁布主席令,予以公布,自1991年10月1日起施行。
国徽的设计和完成,是集体智慧的结晶,也是人民意志的体现。它凝结着许许多多设计者的心血;饱含着他们对中国共产党的爱戴,对社会主义的向往,对新中国的深情。每一个参加国徽设计的人,都将在中国人民的美好记忆中永存。
1949年8月28日,政务院召集各方面的专家学者开会讨论国徽图案时,参加国徽图案设计工作的高庄在会上说:“在塑造国徽模型时,我有一种愿望,就是要使我们的国徽更庄严、更明朗、更健康、更坚强、更程式化、更统一,并赋予更高的民族气魄和时代精神,以冀我们的国徽的艺术性提到国际水平,永放光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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