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板故意刁难并解雇员工,是否违反了劳动法?

2020-05-25 社会 153阅读
1.除了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时用人单位可以调岗,其他情况,调岗需要双方协商一致。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需要符合法定的条件,非法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请求用人单位支付赔偿金。
2.《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四十八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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