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性租入固定资产是指企业采用租赁形式,临时租入、使用,并按期支付租金的固定资产。
因为经营性租入固定资产资产所有权不属承租人,承租人只定期支付租金。租入固定资产的所有权仍属于租出单位,因此,承租人不能直接在“固定资产”帐户核算。
经营性租赁是一种临时租赁,由租入方支付租金,期满将设备退还给出租方,租金按月预提到期一次性列为费用更为有利。
扩展资料:
经营性租赁的出租人除提供租赁物外,还负责租赁物的维修和保养等服务。其特点是:
1.租赁物由出租人采购;
2.租期较短
3.出租人不但提供融资便利,还提供维修、保养等技术性服务;
4.经营性租赁合同是可撤销的。
经营性租赁常与融资性租赁一起讨论,相对于经营性租赁而言,融资租赁有租期较长、租约一般不能取消、支付的租金包括了设备的价款及租赁费和利息等、租赁期满承租人有优先选择廉价购买租赁资产的权利等特点。
因此,在融资租赁的方式下,与租赁资产有关的主要风险和报酬已由出租人转归承租人。应作为租入企业的一项资产计价入帐。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经营性租入固定资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