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先后设立了: 深圳、珠海、汕头、厦门和海南5个经济特区;
确定了上海、天津、北海、湛江、广州、福州、宁波、南通、连云港、青岛、威海、烟台、大连、秦皇岛等14个城市为沿海开放城市;
开辟了长江三角洲、珠江三角洲、闽南三角地区、辽东半岛、山东半岛、环渤海地区等沿海经济开放区。
中国的经济特区、沿海开放城市和沿海经济开放区大都位于沿海地区。经济特区、沿海开放城市和沿海经济开放区实行特殊的优惠政策,作为对外开放的窗口,吸引外资,发展外向型经济,推动中国沿海地区和内陆地区的发展
扩展资料:
创办经济特区,是中共中央、国务院根据邓小平的倡导,在新的历史条件下,顺应世界政治经济形势发展的新趋势,在总结国内外经验教训的基础上,为推进我国改革开放和加速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而作出的重大决策和重大步骤。今年是经济特区创办30周年。
因此,认真总结中国共产党创办经济特区的历史与经验,对于促进全国改革开放和现代化事业向前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
建立经济特区的重大意义在于:
1.可以利用外资引进技术,提高产品质量,增强产品竞争力;
2.可以利用外商销售渠道,适应国际市场需要和惯例,从而扩大出口,增加外汇收入;
3.有利于引进先进技术,了解世界经济信息;
4.有利于学习现代经营管理经验,培训管理人才;
5.可以扩大我们走向世界的通道,开辟世界了解我国改革开放政策的窗口。
参考资料:经济特区_百度百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