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甲乙之间属于民间借贷关系,借款人出具借条,且仍在诉讼时效保护期间内,乙方有权讨要;
2、关于欠款金额,由于双方明确约定借款数额,而未就利息进行明确约定,逾期不还的,根据司法解释只能按照银行逾期贷款利率计算利息;
3、至于乙方出借之款项系信用卡的钱,则属乙方融资出借款项的来源,双方若未约定乙方融资费用的承担,则信用卡的相应利息,难以向借款人主张;
4、如借款人蓄意逃避债务,债权人可向法院起诉要求还款,胜诉后申请强制执行(诉讼费将退还),否则,一旦过了诉讼时效,则难以向借款人主张权利;
5、由于信用卡是乙方的卡,每日所产生的利息,应由乙方清偿,为了避免损失扩大,可先行还款,否则,银行将直接向乙方主张。
综上,建议尽快起诉,凭借条起诉后,避免诉讼时效问题,更可申请强制执行,同时可计算迟延履行债务的双倍利息,更能维护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