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费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收取,律师费与律师协商。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
第十三条 案件受理费分别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一)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备腊枝者价额,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计交纳:
1.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
2.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2.5%交纳;
3.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仿敏分,按照2%交纳;
4.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5%交纳;
5.超过50万元至1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
6.超过100万元至200万元的部分,按照0.9%交纳;
7.超过2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0.8%交纳;
8.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局迅按照0.7%交纳;
9.超过1000万元至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6%交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