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历史资料上来看,武则天的第一个男宠是薛怀义。薛怀义死后,武则天无法解决自己的生理需求,便有了第二个男宠,也就是沈南蓼。其实沈南蓼也没有办法满足武则天的需求,身体迈入中年,体质比较虚弱。于是年近七旬的武则天又宠幸了张易之两兄弟,这两兄弟精力旺盛,聪明伶俐,符合武则天的喜好。
沈南蓼是御医,并不是和尚。不过武则天的男宠当中,有一个是和尚的,那就是薛怀义。薛怀义原名冯小宝,本来是卖膏药的,后来街头帮人打架不小心杀了人,为了躲避官府的通缉,就在白马寺出家当了和尚。而武则天曾经出家为尼姑的感业寺就在白马寺的隔壁,因此免不了和薛怀义的见面。
众所周知,不管是尼姑还是和尚,绝对不能破戒。但是冯小宝是半路出家,并非纯正的和尚,经常外出寻找一些野味烤熟了吃。有一天他在打水的时候,遇到了落水山鸡,将其打死然后带到前边树林烤来吃了。恰巧这一天武媚娘是负责打水的,闻到了树林间传来的烤肉味,便走了过去,发现冯小宝在偷吃。就这样两人有说有笑地分享了这只野鸡,感情也慢慢熟了。
冯小宝喜欢给武媚娘带一些狗腿、野鸡腿之类的食物,武媚娘也喜欢借着打水之名跟冯小宝约会,感情迅速升温。后来称帝,武则天将冯小宝带进了宫中,成为了自己的男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