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风险:主要包括买方和卖方两大方面。
a)欺诈风险:客户为达到融资目的,在并无真实贸易背景的情况下是通过伪造变造发票、构建虚假合同等形式套取资金;
b)拖欠风险:买方企业超过规定的信用期限付款使保理商无法及时收回融资款;
c)坏账风险:卖方企业应收账款不能按照发生数额回收,转化为保理商的坏账风险。
法律风险:
a)应收账款的合法性:即债权是否合法有效。若保理商受让了法律明文规定不得让与的应收账款,就会面临法律风险;
b)合同瑕疵风险:如果买卖双方出现了履约瑕疵,很可能出现贸易纠纷,倘若保理商陷入此类纠纷,必将对保理融资的安全回收带来负面影响;
c)转让风险:保理商未按照法律规定的“应收账款转让通知”方式操作,进而产生的法律风险。
操作风险:指在业务发生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风险,主要包括六个方面:
a)尽职调查阶段:在客户和应收账款的选择上,为有瑕疵的应收账款办理保理,缺乏对双方贸易背景真实性调查;
b)操作设计阶段:在签订保理协议的过程中,由于保理协议内容不完善、条款不全面、约定不受法律保护等情况,导致在具体操作及后续的执行上出现困难;
c)贷中管理阶段:对于受让的增值税发票、商务合同、提货单等单据,由于经办人员对单据审核不仔细不到位而造成假单据真融资的情况和其他违规行为;
d)贷后回收阶段:保理商给客户融资后,经办人员忽视了对卖方应收账款的回收监督,使得客户将款项挪作他用,保理商融资款回收便会出现困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