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机构 上海市出入境管理局。办理地址 浦东新区民生路1500号。
二、所需材料:
1、应持本人居民身份证;
2、须交近期一寸正面免冠照片三张;
3、提供有关的证明材料。如:承租房屋的《房屋租赁治安许可证》,承租人的合法职业等证明材料。
备注:来上海的务工、经商人员应该在落实暂住处后的三日内,到暂住地派出所或警察署申领暂住证。
扩展资料:
申请办理《居住证》的,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在本市合法稳定居住。
(二)在本市合法稳定就业,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满6个月;或者因投靠具有本市户籍亲属、就读、进修等需要在本市居住6个月以上。
(三)申请人应当根据申办条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并对申办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四)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收到申办材料后,对材料齐全的,应当出具受理凭证;对材料不齐全的,应当当场告知申请人补齐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