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意商务表示香港离岸公司如果要在大陆内地经营,有三种方式:
1、成立中外合资(或外商独资企业) 即以所注册离岸公司名义回国投资,如此一来,便可以合法宣称是合资产品。当然这样做的结果是花费较高,手续较复杂。
2、品牌授权的形式:这是最为节约成本,也是最常用的方法。但效果就不好说了,因人而宜,毕竟用的人太多了。操作很简单,无非是以境外公司名义注册商标,然后与国内公司签署商标授权协议,从而宣称是品牌由境外公司持有并授权使用等等
3、成立香港公司国内办事处:代表处一般可不单独核算,可不单独进行税务登记,其业务类似于民法规定的行纪,只联系业务,一般不单独与客户形成直接的购销关系。各个地区对办事处的要求均不一样,有的需要成立2年以上的香港公司,有的需要有香港当地居民任公司董事才行。